译文
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,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。
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,这些奚、契丹少年十岁就能骑马奔跑。
注释
营州:唐代东北边塞,治所在今辽宁朝阳。
厌(yàn):同“餍”,饱。这里作饱经、习惯于之意。
唐代东北边塞的营州,原野遍布丛林,水草丰美茂盛,各民族杂居于此,以放牧打猎为生,民风崇尚勇武,性情粗犷奔放。高适这首绝句宛如一幅风情速写,满含边塞生活的独特意趣。
以中原的文化视角来看,身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,在城镇周边的原野上打猎,或许显得如同粗野的儿戏;但在营州,这些都是
唐代东北边塞营州,原野丛林,水草丰盛,各族杂居,牧猎为生,习尚崇武,风俗犷放。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,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。
参考资料:
《营州歌》是一首七言绝句。此诗描写边塞地区尚武风气,形象生动地刻画了北方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形象,显示出他们的生活风貌和豪放性格,赞扬了他们豪迈勇武的精神。此诗体现了胡汉民族之间精神文化的摩荡和融合,透露出刚健、雄浑的民族气息,在唐代边塞诗中别具一格。